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
三、负责学院重要设施如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餐厅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巡逻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遇到重大火险和治安事件及时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四、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五、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好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六、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动态信息编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治安保卫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总结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方法。
九、和辖区派出所,街道治安部门建立警校联动机制,熟悉周边环境,遇到突发案件,及时上报派出所,共同推进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