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住户:
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区电动车充电及停放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充电及停放不当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电动车充电及停放安全。现对生活区内电动车辆做以下管理规范要求:
1、凡生活区内住户的电动车请于9月1日前挂《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车、摩托车出入证》以便识别,防止非校内电动车、摩托车借地停放,占用校内公共资源。
2、电动车需停放在充电车棚(8-2号楼西),禁止将电动车停放于楼道、楼前阻挡行人和过道,发现乱停乱放将锁车。
3、电动车充电到充电车棚,禁止电动车楼前楼后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电池上楼,劝阻无效将禁止进入生活区。
不详之处可咨询保卫处,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请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