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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校园火灾案例

   发布时间:2010-07-19来源:

学生公寓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在此综合整理出全国各高校部分火灾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

(案例一)

2004年10月2日晚,某高校一学生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

(案例二)

2004年寒假刚开学不久,某高校体育学院02级的两名女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擅自在宿舍用酒精炉做饭。在添加酒精时发生意外燃爆,导致同宿舍的另一名同学烧成重伤,医疗费高达两万余元。

(案例三)

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长条桌、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宿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热,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而造成火灾。

(案例四)

2001年11月3日下午,某高校一学生公寓504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照明、床板、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10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该公寓住的全都是女生,火灾发生时该宿舍无人。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文学院01级两名女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将烧水的“热得快”插在暖壶里烧水,人走时忘断电源导致。

案例点评

取火是人类进化的重要标志,用火是人类文明的必要条件。然而,火,这个人类不可缺少的“双剑”,在带给人们无尽福祉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上述案例中涉及到的违纪学生,均受到学校严厉的纪律处分。

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委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防范火灾,保证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顺利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因而,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